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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拟推报废汽车强制回收标准

2012-07-25 10:39 编辑人: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针对报废汽车回收利用问题日益突出的现状,工信部已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强制性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高东升此前也曾表示,国家有关部门将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汽车回收利用,其中包括制定强制性的汽车回收利用标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针对报废汽车回收利用问题日益突出的现状,工信部已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强制性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高东升此前也曾表示,国家有关部门将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汽车回收利用,其中包括制定强制性的汽车回收利用标准和法规,回收拆解的市场准入制度亟须健全。

  随着国内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汽车保有量大幅攀升,报废汽车数量也逐年上升。照常理而言,数量庞大的报废汽车理应流入正规报废汽车回收中心手中,然而事实却截然相反。

  据不完全统计,由于法定报废回收标准过低,每年将近八成报废汽车流入黑市,这不仅对正规的回收拆解企业造成了冲击,扰乱了回收拆解市场的正常秩序,更给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带来了严重隐患。

  有业内人士指出,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之间目前存在恶性竞争的现象,而回收企业之间的竞争无形中会抬高报废车的价格。有些企业花高价钱回收报废车,如果进行拆解,再当废铁卖掉,肯定是要亏本的。这样很多报废汽车就再次流入汽车市场,而且大多是卖到贫困地区。这种企业间“回收价格战”的恶性竞争无形中也加大了报废汽车行业的规范难度。

  然而,专家指出,在汽车报废后,如果不能及时拆解和回收,汽车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如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等将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而报废汽车在回收拆解、材料分离和再利用等环节,由于缺少相关的规范监管和引导,也使得报废汽车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

  其实,针对汽车报废带来的危害,我国早在2001年就出台了相关政策加以控制和规范,但是缺乏具体要求和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过时政策难以满足现状,并将严重制约中国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强汽车回收利用已刻不容缓。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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