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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2007-04-02 14:58 编辑人:admin
【发布文号】商务部令 2007 年第 8 号 【发布日期】 2007-03-27 【实施日期】 2007-05-01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已经 2006 年 5 月 17 日 商务部第 5 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建设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 2007 年

【发布文号】商务部令2007年第8

【发布日期】2007-03-27

【实施日期】2007-05-01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已经2006517商务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建设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0751日起施行。

部 长:薄熙来

主 任:马 凯

部 长:周永康

部 长:汪光焘

局 长:周伯华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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