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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再生金属行业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建设进展及工作交流会的通知

2015-06-15 13:29 编辑人:
为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总结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认定的第一批再生金属行业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建设进展及经验,梳理研究成果,促进科技与经济融合,经研究,我会

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

  为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总结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认定的第一批再生金属行业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建设进展及经验,梳理研究成果,促进科技与经济融合,经研究,我会决定组织召开全国再生金属行业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建设进展及工作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7月3日(7月2日下午报到)

  地点:常州九龙云天大酒店(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中吴大道1803号,电话:0519-86992888) 

  二、会议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传达国家科技部有关科技体制改革最新精神。

  (二)由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负责人汇报交流建设进展、取得的主要科技成果及运行经验等;颁发第一批再生金属行业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牌匾。

  (三)研究启动第二批再生金属行业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

  (四)开展再生金属行业产学研合作、以及行业人才培养和技能人才培训座谈,梳理我国“十三五”再生金属科技发展战略思路和重大科技需求。

  三、参会人员

  科技部有关部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领导及再生金属分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第一批再生金属行业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负责人、依托单位负责人或技术骨干(至少2人以上);再生金属领域(铜、铝、铅、锌、稀贵金属、电子废弃物再生利用及报废汽车拆解利用)重点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

  四、会议有关要求

  (一)本次会议采用集中汇报、圆桌交流座谈等形式。由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负责人汇报,每个单位汇报25分钟。重点汇报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进展及经验,以及成果发布等,请提前准备好PPT汇报材料。

  (二)请与会代表围绕“十三五”再生金属科技发展战略思路和重大科技需求等提前做好发言准备。

  (三)参会人员差旅费自理,住宿房间请直接联系酒店前台预定。请参会人员于6月25日(周四)前将会议回执和参会费用汇款单扫描件反馈会务联系人邮箱并确认。

  (四)第一批再生金属行业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依托单位会务费4500元/人(含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管理费、牌匾制作费、运行服务费等)。其他参会代表会务费2000元/人(含资料费、餐费、考察费等)。

  (五)汇款账户信息

  开 户 行:民生银行北京什刹海支行

  账户名称: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

  账 号:0115014210000293

  五、会议联系人

  (一)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

  联系人:杨丽丽 18610509585 李晓鹏18600166285

  邮 箱:1324339714@qq.com(杨丽丽)

  传 真:010-88334655

  (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学院

  联系人:屠 远 13401352268

  邮 箱:122148859@qq.com

  附件:会议回执

会议回执下载

通知原文带红头、红章PDF版下载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

  2015年6月10日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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