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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再生有色金属领域科技成果评价工作通知

2014-03-18 17:03 编辑人:
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以下简称“总会”)科技工作总体安排,再生金属分会将协助总会组织开展全国再生有色金属领域科技成果评价工作。

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我国再生有色金属产业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促进科技成果的资本化和产业化。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以下简称“总会”)科技工作总体安排,再生金属分会将协助总会组织开展全国再生有色金属领域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评价范围

  主要针对各企事业单位开展的有关再生有色金属领域(铜、铝、铅、锌、稀贵金属、电子废弃物等循环利用)技术开发类应用技术成果进行评价。

  应用技术成果主要指为提高再生有色金属产业生产力水平而进行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后续试验和应用推广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新产品及技术标准等,包括可以独立应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引进技术、设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成果。

  二、申请科技成果评价的条件

  1.属于规定的科技成果鉴定范围;

  2.技术成熟并有明显的创造性,性能指标在国内同领域中处于领先水平;

  3.经实践证明技术能应用,并对本行业或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科技进步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

  4.知识产权清晰,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人员名次排列异议与权属方面的争议;

  5.相关文件和技术资料齐全,并符合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

  6.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结论报告。

  三、科技成果评价的申请要求

  申请成果鉴定、评价的企事业单位,需认真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附件),准备鉴定技术资料,主要包括:

  1.项目计划任务书或者项目合同书;

  2.测试与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报告;

  3.设计与工艺图表、质量标准;

  4.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

  5.国内外同类技术的背景资料和分析对比报告,科技查新报告;

  6.用户使用情况;

  7.准确的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名单;

  8.研究报告(包括项目实施方案论证、技术特征、总体性能水平与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或方法的比较、技术成熟程度、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意义、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存在的问题等基本内容);

  9.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技术文件。

  四、其他说明事项

  1.再生有色金属领域科技成果评价的申请工作随时可以进行。2014年6月底前完成鉴定的科技成果,并且应用时间超过两年以上,可以申报2014年度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

  2.请申请单位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附件),电子版格式请登录再生金属分会网站(www.chinacmra.org)下载,一式两份邮寄到联系地址,文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邮箱。

  3.再生金属分会收到《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15个工作日内,与总会科学技术部沟通后,就有关情况与申请单位联系,并做出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相关安排。

  五、联系方式

  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2号楼三层(100037)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科技环保部)

  联系人:尚辉良

  电 话:010-82294515(88334677)转826

  传 真:010-82293048

  邮 箱:shanghl@chinacmra.org

  附件:《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

申请表下载地址

 

通知PDF版下载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

  2014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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