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协会工作 > 科技环保 >

国家环境保护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启动建设

2014-03-24 14:38 编辑人:科技环保部
国家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由环境保护部批准建设,依托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是自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设立以来,首次落户中国科学院的环境保护技术支撑单位。

  近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关于同意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开展国家环境保护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的函》(环函[2014]36号),同意以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为依托单位,建设“国家环境保护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本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环境保护部汞污染防治及国际履约需要,开展技术研究工作,为环境保护部汞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成为公益型污染治理技术的研究机构。

  国家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由环境保护部批准建设,依托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是自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设立以来,首次落户中国科学院的环境保护技术支撑单位。工程技术中心将围绕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结合我国汞公约履约和加强汞污染防治工作特定背景,从全过程污染控制的角度出发,推进汞矿开采、有色金属冶炼、废物处置等典型涉汞行业履约关键技术提升,推进涉汞行业关键问题剖析,健全汞污染防治政策标准及技术管理体系,推进核心技术在汞污染控制领域的应用,建设汞污染防治成果转化平台,并为国家培养汞污染防治技术领域所急需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

  根据环境保护部的批复和要求,国家环境保护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启动会日前在北京召开。会议研究成立了工程中心管理委员会、技术及发展委员会,明确了工程中心的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发展战略及发展规划。

  在启动会上,中国科学院院士柴之芳、中国科学院院士江桂斌、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副所长冯新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副会长李士龙、科技环保部主任尚辉良等15位相关领域专家,被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聘为国家环境保护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技术及发展咨询委员会委员。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有关负责人在启动会上表示,2013年中国政府代表团签署了《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汞也是《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确定的重金属防控重点之一。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本网凡注明出处为“《中国再生有色金属》”的所有稿件,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与010-82290313联系授权事宜;转载请务必注明稿件来源:"《中国再生有色金属》"。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读者参考,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本网站概不负任何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热点内容

版权所有: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