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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实施循环经济的经验启示

2006-12-29 10:29 编辑人:admin
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有效平衡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三者关系的经济发展模式,首先被经济发达国家所采用,经过长期的实践,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实现了循环经济的法制化和社会化,运用法律规范推动和保障循环经济的发展,形成循环型社会。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

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有效平衡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三者关系的经济发展模式,首先被经济发达国家所采用,经过长期的实践,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实现了循环经济的法制化和社会化,运用法律规范推动和保障循环经济的发展,形成循环型社会。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主任、中国循环经济论坛副秘书长孙佑海与其他几位专家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可以从西方的这些循环经济发展实践中得到启示和借鉴。

中国不能盲目照搬别国模式

据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的专家们介绍,当今世界上,付诸实践的循环经济有四种模式:一、杜邦——企业内部的循环经济模式?通过组织厂内各工艺之间的物料循环,延长生产链条,减少生产过程中物料和能源的使用量,尽量减少废弃物和有毒物质的排放,最大限度地利用可再生资源;提高产品的耐用性等。二、丹麦——卡伦堡工业园区模式?按照工业生态学的原理,通过企业间的物质集成、能量集成和信息集成,形成产业间的代谢和共生耦合关系,使一家工厂的废气、废水、废渣、废热废弃物或副产品成为另一家工厂的原料和能源,建立工业生态园区。三、德国——回收再利用体系(DSD),由专门组织回收处理包装废弃物的非盈利社会中介组织(DSD),将企业组织成为网络,在需要回收的包装物上打上绿点标记,然后由DSD委托回收企业进行处理。四、日本循环型社会模式,由政府推动构筑多层次法律体系。

发展循环经济,各国的国情不同,选择的切入点也有所不同,日本和德国提出循环经济的概念,主要是适应本国固体废弃物管理战略转变的需要。因此,日本从资源减量化入手,以建设循环型社会为主旨,德国则从环境保护入手,主要通过建立废弃物资源化的双元系统来发展循环经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研究员周宏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北京循环经济促进会会长吴季松等专家一致认为中国发展循环经济不能盲目模仿西方做法,吴季松说,一个是西方现在做的标准我们可能达不到,另外一个是他们走的错路我们不一定非要再走一遍。中国要正确推行循环经济,不走或少走弯路,首先必须认清当前自己的国情和经济现状,正确理解中央对循环经济的功能定位,选择适合的循环经济发展道路。(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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