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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类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申请调整,实物量百分比定标--2016有色金属再生行业首场交流会后续报道之二

2016-04-25 17:58 编辑人:
再生金属分会副会长李士龙在4月22日2016有色金属再生行业首次微信线上交流会针对行业企业比较关心的第七类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申请调整做了详细解读与说明。 李士龙副会长指出,有色金属再生对于弥补我国有色金属资源不足做出了很大贡献。为鼓励和规范固体废



  再生金属分会副会长李士龙在4月22日“2016有色金属再生行业首次微信线上交流会”针对行业企业比较关心的第七类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申请调整做了详细解读与说明。

  李士龙副会长指出,有色金属再生对于弥补我国有色金属资源不足做出了很大贡献。为鼓励和规范固体废物进口,2015年环境保护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第69号公告《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五条修订内容的公告》:将《进口废物管理目录》中原“自动许可进口类固体废物目录”修改为“非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目录”。按海关HS编码对应划分的第六类废物原料“金属和合金废料”中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均不再受进口许可证限制,可自动进口。作为企业在操作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必须明确第七类废物原料包括废金属、五金、电线电缆、电机等多个品种;

  第二,需要按照三级管理原则申请许可证。首先向全国固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其次向省级环保部门寄送文字材料;再次省环保厅转给环保部固废管理中心发证。

  众多企业在进口批文量差不多使用完毕时,立即向环保部申报批量,甚至寻找关系加快审核发证速度,但今后实际操作中就要引起注意,因为自2016年开始,环保部固废管理中心为完善服务,加强监管,对限制类废物原料进口管理方式上做出了进一步明确。

  一是三级审批基础上核单实物量比例。即在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三级审批程序的基础上,年度内需要第二次申请进口许可证的企业,进口废物原料海关通关核单实物量达到前次申请批准量的50%才可继续向“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及当地环境主管单位提出进口许可证申请。

  二是核单实物量比例达标方正常受理新增批文。即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通过核实,申请企业进口废物原料海关通关核单实物量达到前次申请批准量的50%才正常受理新增批文。

  三是核单实物量比例达标核批。即在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后,当核单实物量达到前次申请批准量的70%后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批准申请企业新申请批文量。

  交流中李士龙副会长最后表示,有色金属再生产业是朝阳产业,是有很好发展前景的行业,我们要按照国家提出的生态文明方向和目标做到健康有序发展。原料进口企业在实际操作中要提升环保意识。扎实推进行业转型升级,要在技术、工艺方面做突破,环保装备方面要创新,才能真正实现节能减排。用有色金属再生弥补工业原料不足是发达国家采取的主要措施,也是我国建设生态文明、节约型社会的主要方向和途径,我们企业要满怀信心,明确方向,再接再厉。协会愿和大家一起把我国有色金属再生事业做好。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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