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协会工作 >

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在襄阳召开

2013-07-12 16:48 编辑人:尚文
为贯彻落实五部委《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精神,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近日联合在湖北省襄阳市组织召开了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

  为贯彻落实五部委《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精神,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近日联合在湖北省襄阳市组织召开了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杨铁生、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副司长蹇兴超、湖北省襄阳市副市长王忠运,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吉位出席会议,全国涉及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重点省级工业、环保主管部门、相关协会、研究机构及重点铅酸蓄电池、再生铅企业代表共计16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刘文强处长主持。

  杨铁生副司长、蹇兴超副司长分别就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思路、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环保核查进展等作了重要讲话,强调了“严格准入、强化监管、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明确了实现铅酸蓄电池规范生产、有序回收、合理再生利用,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工作目标。根据五部委《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已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召开了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工作协调会,成立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环境保护部共同作为组长单位,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协会参加的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协调工作小组。

  工信部节能司、消费品司、江苏省环保厅、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铅酸蓄电池、再生铅行业准入管理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行业清洁生产要求及相关政策支持情况、重点区域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环保监管经验,以及如何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再生铅行业规范发展的有关思路。会议还组织代表参观考察了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单位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蓄电池生产企业湖北骆驼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湖北楚凯冶金公司等。

  为及时贯彻落实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精神,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国家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国电池工业协会随后组织召开了第五届中国再生铅产业发展高峰论坛暨电池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技术研讨会,研讨会重点围绕湖北金洋公司、湖北楚凯冶金公司、江苏春兴集团等再生铅行业代表性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的典型经验、铅蓄电池市场概况与镉污染治理进展、非冶炼废旧铅酸蓄电池再生新技术、铅酸蓄电池生产先进技术与装备、废旧铅酸蓄电池全循环高效利用工艺技术装备、依托专业再生铅厂建立废蓄电池回收中心的思路、铅酸蓄电池生产到再生铅产业闭路循环发展模式、以及2013年以来国内外铅及再生铅市场分析等涉及技术装备、企业管理、市场运行等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

  会议认为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是一项综合性、战略性工作,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地方省市齐抓共管,需要企业主体的通力协作。按照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主要政策措施任务分工思路,会议进一步明确了201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应明确工作责任,细化任务要求。五部委意见中特别明确,由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内的铅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企业是铅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行政区内有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的地方,其政府应切实负起铅污染防治责任,将工作责任、任务要求和进度安排等逐一落实到部门、到处室、到企业、到个人。

  二是严格准入管理,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一方面,要下决心严格行业准入和生产许可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实施行业准入和生产许可管理制度,强化项目审批管理,把好行业的入口。另一方面,要坚决调整优化存量,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依法对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促进产业升级。要推动将生产许可证发放与环保核查、行业准入公告的结果相衔接,切实发挥行政许可与产业政策联动的效能,抓紧建立再生铅行业生产许可管理制度。

  三是强化环境监管,坚决规范企业环境行为。继续开展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环保专项核查,加快企业名单公告进度,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健全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推动铅酸蓄电池规范生产、有序回收、合理再生利用。进一步规范企业环境行为,要求企业落实环境管理制度,健全铅烟、铅尘、酸雾和废水收集、处理设施,逐步安装在线监测设施,逐月报告日常监测情况。

  四是规范回收利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快出台《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提出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具体机制和操作办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销售者、消费者参与回收利用的积极性。鼓励生产企业通过其零售网络组织回收废铅酸蓄电池,支持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再生铅企业共建回收联盟。试点建立基于生产者责任延伸要求的铅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大对以旧换新、回收处理基金、押金制度等的研究和试点探索力度。鼓励各地区根据五部委意见要求,充分结合当地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发展实际,发挥核心骨干生产、销售、回收和再生铅企业的积极性,由点及面,共建覆盖面广、流通快捷、监管到位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让废旧铅酸蓄电池整只回流到合规再生铅企业中,逐步建立起区域性乃至全国性的铅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实现铅资源的高效环保循环利用。加强对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储存、运输全过程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拆解和土法炼铅等行为。

  五是积极引导扶持,促进合法企业做大做强。既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利用中央财政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支持全国范围内铅酸蓄电池、再生铅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利用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支持符合准入条件、排放达标的企业运用先进节能环保技术改造现有生产能力,也要落实再生铅税收优惠政策,重点对符合准入条件要求、生产环保排放达标的再生铅企业加大扶持力度,提高规模化、规范化企业的竞争力。按照三部委《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有关产业布局要求,支持建设一批规模化、规范化的铅再生循环利用示范工程。

  六是加强组织实施,突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落实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业的相关责任,公开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名单、厂址以及产能等情况,发布企业年度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等情况。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自律、监督和协调作用。加大对铅污染危害及防护常识的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与举报。

  通过会议交流座谈,与会的地方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均表示,本次会议传导出一个明确的信号,抓好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污染防治、规范发展工作,事关地方、企业和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不仅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污染治理和产业升级任务,更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五部委发布《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已表明国家将下决心整治和规范铅酸蓄电池、再生铅产业发展,而且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内的铅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未来一段时期,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将驶入快车道。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本网凡注明出处为“《中国再生有色金属》”的所有稿件,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与010-82290313联系授权事宜;转载请务必注明稿件来源:"《中国再生有色金属》"。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读者参考,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本网站概不负任何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热点内容

版权所有: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