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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在外市注册企业 可在东莞收购再生资源

2013-01-04 11:37 编辑人:罗雅华
昨日,东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邓涛在全市再生资源市场管理改革工作会议上对《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进行详细的解读时说:今后企业可以在外市注册,在我市收购(再生资源)。

   东莞时报讯 (见习记者 罗雅华) 昨日,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邓涛在全市再生资源市场管理改革工作会议上对《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进行详细的解读时说:今后企业可以在外市注册,在我市收购(再生资源)。不在东莞注册,但是必须在东莞开具发票,在东莞填写登记表。

  副市长张科在会议上说,近年来,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呈现了“一大五低”的特征。“一大”是指产废、用废企业高度密集,市场庞大;“五低”是指关税成本低、税收成本低、环境成本低、站点成本低、收购成本低。这是东莞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的问题根源所在。

  日前东莞出台了《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了“三个放开”、“四条红线”和“六个抓住”的总方针。

  张科说,对经营者来说,自由经营必须在“四条红线”的边界内才能实现,才有保障。越过这“四条边线”的任何违法行为,政府都将实施“零容忍”,从重打击,毫不手软,决不姑息。对政府部门来说,“四条红线”是四条防线。

  目前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的突出矛盾是中间环节利润过高,中间环节太多。要充分利用市场手段,利用通过推动供需见面和直接交易挤压中间环节的暴利,使整个行业的平均利润、主体数量回归正常水平,降低交易成本。

  张科透露,下一步,市政府将要研究具体的实施方案。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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