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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国税率先在省内启动再生资源退(免)税程序

2012-10-01 18:38 编辑人:
据了解,去年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旨在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鹰潭市国税部门率先在省内启动再生资源退(免)税程序。截至目前,市国税局共对20户再生铜加工企业进行了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50%资格认定,预计企业应退税款将于本月全部办理到位。这是该市国税部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用足用活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力服务鹰潭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又一有力举措。

      据了解,去年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旨在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自该通知下发以来,市国税局围绕鹰潭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贴鹰潭市铜产业发展实际,紧扣组织税收收入这个中心,努力吃透政策,创新举措,细化管理,坚持在学习中深化理解,在借鉴中细化措施,在落实中强化责任,充分发挥国税部门的职能作用,努力促进我市再生铜产业振兴发展。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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