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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建省直公共废旧回收体系

2012-09-10 14:13 编辑人: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工作会议上获悉,山东省将在省直公共机构建设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到2013年总体科学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工作会议上获悉,山东省将在省直公共机构建设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到2013年总体科学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

  此次山东省将在省直公共机构建设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选择了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等四家有资质的备案企业承担回收任务,回收范围包括废纸、危险废弃物、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报废车辆、废塑料及其他废旧商品。 今年年底前,省直公共机构要根据实际需要,在办公室设置回收袋和回收箱。同时,回收企业还要负责建立回收处理网络,配备专门的回收人员、车辆和设施,并对废旧商品进行资源化处理。

  根据目标,到2013年,省直公共机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车辆等报废资产回收利用率达到100%,危险废弃物(含汞光源、锂电池等)回收率达到100%,废纸、废旧塑料及其他废旧商品的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

(责任编辑:再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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