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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OPs减排推广宣传】二英类POPs污染排放控制法规

2021-02-25 16:58 编辑人:再生分会
二噁恶英污染防治指导意见 210年10月,环境保护部、外交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二吧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简称《二噁英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未来五年中国二噁英

 

二噁恶英污染防治指导意见

210年10月,环境保护部、外交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二吧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简称《二噁英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未来五年中国二噁英污染控制政策。《二英指导意见》提出了中国未来五年二噁英污染防治的目标:在铁矿石烧结、电弧炉炼钢、再生有色金属生产、废弃物焚烧等重点行业全面推行削减和控制措施,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广清洁生产先进技术、最佳可行工艺和技术等,降低单位产量(处理量)二噁英排放强度。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二噁英污染防治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重点行业二恶英排放强度降低10%,基本控制二噁英排放增长趋势。二英指导意见提出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包括:

 

优化产业结构

二噁英指导意见提出了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包括:①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加速淘汰二英污染严重、削减和控制无经济可行性的落后产能;②严格环境准入条件,进一步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要充分考虑二噁英削减和控制要求,将二英作为主要特征污染物逐步纳入有关行业的环境影响评价中;加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二噁英排放监测,确保按要求达标排放,从源头控制二英产生;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开展二噁英排放总量控制试点工作;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应将二噁英削减和控制作为清洁生产的重要内容,完善清洁生产标准体系,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鼓励采用有利于二噁英削减和控制的工艺技术和防控措施。每年年底前,各省级环保部门依法公布应当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二噁英重点排放源企业名单。二噁英重点排放源企业应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积极落实审核方案,采取削减和控制措施,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五年,并依法将审核结果向环境保护部门和清洁生产主管部门报告。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企业加大处罚力211年6月底前,重点行业所有排放废气装置,必须配套建设高效除尘设施。

 

推进重点行业二英污染防治

①推动铁矿石烧结的协同减排。铁矿石烧结应通过选用低氯化物含量原料、减少氯化钙使用、对加入原料中的轧钢皮进行除油预处理、增加料层透气性、采用粉尘返料造球等措施减少二英的产生。鼓采用烧结废气循环技术减少废气产生量和二英排放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废气综合净化设施。鼓励企业选择先进工艺,优化工程设计,实现常规污染物与二英协同减排。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关规定加快淘汰小型烧结机。②强化电弧炉炼钢排放源预处理。电弧炉炼钢企业,应对废钢原料进行预处理。不得在没有高效除尘设施的情况下采用废钢预热工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结合电弧炉装备工艺特点开展二噁英减排工程实践。③加大再生有色金属行业污染防治度。加速淘汰直接燃煤的反射炉、坩埚炉等工艺落后、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严重、金属回收率低的技术装备。现有再生熔炼设施的生产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去除原料中含氯物质及切削油等有机物。鼓励封闭化生产。④推进高标准废弃物焚烧设施建设。结合落实《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加快淘汰污染严重、工艺落后的废弃物焚烧设施,推进高标准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减少二英排放。⑤加强废弃物焚烧设施运行管理,严格落实《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技术要求。新建焚烧设施,应优先选用成熟技术,审慎采用目前尚未得到际应用验证的焚烧炉型。⑥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废弃物焚烧企业应当向社会发布年度环境报告书。主要工艺指标及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氯化氢等污染因子应实施在线监测,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污染物排放应每季度采样检测一次。应在厂区明显位置设置显示屏,将炉温、烟气停留时间、烟气出口温度、一氧化碳等数据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完善二英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①编制重点行业污染防治规划。以重点行业二呼英污染防治为主要内容,编制全国重点行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十二五”污染防治规划,明确防治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各省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基础工作,摸清二英污染源和排放现状,合理确定二噁英削减和控制目标,提出相应措施按照《省级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十二五”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抓紧编制辖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规划。各地在开展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等重点工程建设中,应统筹考虑二噁英污染防治。②严格环境监管。加强对二噁英重点排放源的监督性监测和监管核查,对未按规定和要求实施控制措施的排放源,限期整改。所在地环保部门应对废弃物焚烧装置排放情况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对二英的监督性监测应至少每年开展一次。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重污染企业应报请当地政府取缔关闭;超标排污企业,应依法责令限期治理并处罚款。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应提请当地政府关闭;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应责令改正。加强对废弃物产生单位的环境保护监管力度,促使有关单位和企业及时将危险废弃物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规范的无害化处置。各级环保部门应全面掌握污染源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完善重点排放源二噁英排放清单。加强二噁英监测能力建设,完善二噁英监测制度配齐监测装置,加强人员培训,切实提高二噁英监测技术水平,满足监管核查需要。③健全排放源动态监控和数据上报机制。完善二英排放申报登记和信息上报制度。排放二噁英的企业和单位应至少每年开展一次二呼英排放监测,并将数据报地方环保部门备案。各级环保部门应逐步开展环境介质二英监测工作,重点是排放源周边的敏感区域。建立二英排放源动态监控与信息上报系统,分析排放变化情况,对二英削减和控制过程及效果进行综合评估。④完善相关环境济政策。逐步建立促进企业主动削减的经济政策体系,鼓励企业采用有利于二英削减的生产方式。对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二英排放企业,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通过合理的经济补偿和政策引导,加快二英污染严重的企业有序退出。

 

加强技术研发和示范推广

①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防治二英污染的强制性技术规范体系,加强强制性标准推广。加强对相关技术标准的更新管理,逐步提高保护水平。鼓励地方、行业及企业制定和实施严于国家强制性要求的标准和措施。制定重点行业二英削减和控制技术政策,推广最佳可行污染防治工艺和技术。②健全重点行业二英排放标准体系,制定、修订并严格执行铁矿石烧结、电弧炉炼钢、再生有色金属生产、废弃物焚烧及殡葬火化等行业二英排放标准和二英监控规范,引导重点行业提高技术水平。大力推动二恶英削减和控制关键技术研发和工程示范。有关科技发展计划应将预防、减少和控制二英产生的替代工艺、替代技术,以及过程优化、尾气净化技术和设备等列为重点,加大研发和工程示范力度。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加强二英削减关键技术联合攻关。

 

二噁英污染控制标准及规范

中国目前发布了一系列二英污染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主要涉及废物焚烧等重点行业的二噁英排放和清洁生产标准,主要包括《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91—2002)、《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制浆造纸工业污水排放标准》(GB3544—2008和《燃油式火化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138012009)等6项行业排放标准;另外,《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T1762005)、《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技术规范》(HJ/T177200)、《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GB9218-203、《清洁生产标准水泥行业》(HJ4672009)和《清洁生产标准造纸工业(废纸制浆)》(HJ467—2009)在不同程度上构成了防治二噁英污染的技术规范。

 

资讯来源:中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管理法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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